我考上研究生了,国内顶尖高校的那种。每天都很努力的在学习,想赶上其他同学。虽然很辛苦,但觉得还挺充实的。后来有天休假,我要去沈阳看男朋友,坐了1个多小时的高铁,终于到了,冰天雪地的差点走不动路。后来见到了一起来接我的王大可和男友(好像是于岩松),高高兴兴还跑上去亲了一口。
后来我们一起去吃饭,七拐八绕的到了一个小巷子里的小餐馆,听说是他俩常去的很好吃的一家小馆子。坐定,才发现男朋友已经换人,换成了刘翔宇。他俩一直在聊创业的事,我才知道他俩回沈阳是要创业的。席间,我要去洗手间,走出去才发现沈阳特别热闹,有各种各样的餐馆,和像龙庆峡一样的好山好水,我一边踩着喷气靴子参观,一边心里暗暗感叹难怪沈阳是首府。
后来我就回去跟他俩继续吃饭去了。